5月18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
自当日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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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4年5月18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相关问答——
●问:我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通过,正在审核还没有放款,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
答:如果您的贷款还在审核途中,5月18日之前还没有放款,在实际放款时都会自动按照下调后的新利率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问:如何查询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什么利率?
答:贷款发放后,您可通过中山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查询。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