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获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中山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中山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通知》指出,2024年中山市共有73家重点用能单位,其中年综合消费量超过1万吨(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40家;年综合消费量5000吨(含)至1万吨(不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33家。
《通知》还对重点用能单位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遵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规定按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并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
应当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应用;
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重点项目投产和企业用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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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4 年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163号)
2.2024年中山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见习记者 高倩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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