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近日广东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公布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镇政府申请、县级择优遴选推荐、市级部门审核”等程序,同意50个镇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镇,其中中山2个镇入选,为三乡镇和古镇镇;同意485个行政村(社区)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其中中山有7个村入选,分别为古一村、桂南村、雍陌村、崖口村、圣狮村、里溪村、接源村。
据悉,此次示范镇创建将聚焦圩镇建设、镇域经济发展、治理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人才服务保障,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产镇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好镇服务带动作用,镇村联动、以镇带村。
示范村将聚焦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能力等方面,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有序推进产村融合,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将示范村建设成为和美宜居乡村。
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加以推进。《通知》明确,示范创建单位要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创建方案,明确阶段目标,选准抓手载体,务实有效推进。各地要结合典型镇、典型村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类要素向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单位汇聚,构建多元投入格局,有力有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记者 陈雪琴 通讯员 钟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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