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安委会印发的《中山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燃气安全整治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截至3月28日,全市检查各类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2546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963项,均已督促整改。
本次行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和执法局、消防救援等部门力量,持续发力推动中山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本次行动整治任务不分阶段,即日起集中力量整治2个月。
本次行动整治重点对象为用气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等。
重点整治八类典型问题:
一是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等不合格的燃气具;
二是使用不合格的燃气专用软管,包括软管长度超过2米且中间有接头、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三是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
四是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五是未安装商用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紧急切断阀;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六是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包括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气瓶、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在服务建筑室内设置50kg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等行为、气瓶间未安装防爆型燃气泄漏报警器、专用气瓶间未按规范建设;
七是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八是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对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连日来,全市各镇街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持续强化小餐饮行业和城镇燃气设备设施监管,确保辖区用气环境安全稳定。截至3月28日,全市各有关行业部门、各镇街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181人次,检查各类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2546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963项,均已督促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