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求要素和诉求工单进行全流程规范,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中山市接诉即办工作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24-01-23 来源:中山日报

近日,《中山市接诉即办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对诉求要素和诉求工单的形成、分办、办结、延期以及办理要求等进行了全流程的规范,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继2023年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后,又一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出台。

接诉即办指本市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市12345热线提出的涉及本行政区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给予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和主动治理的为民服务机制。

《办法》明确了诉求人的权利、义务和诉求事项受理范围: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维护自身、他人的正当权益或者公共利益,有权提出诉求和了解诉求办理情况,并对诉求办理情况作出评价。诉求人提出合法、合理的诉求不受非法干预、压制和打击报复,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依法受到保护。诉求人应当如实表达诉求,并对诉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当配合诉求办理工作,尊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秩序,客观评价诉求办理情况。另外,诉求人若故意提供虚假事项,恶意攻击、骚扰、侮辱、威胁工作人员;或对于承办单位已依法办理完毕并出具了书面答复的事项,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反复恶意拨打市12345热线,干扰热线正常运行的,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办法》要求,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能够即时答复诉求的,应当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应当按照派单目录将诉求工单分发至对应的承办单位办理。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向诉求人提供诉求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并引导诉求人自助查询诉求办理进度。诉求工单办结后,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网络等方式对诉求人进行回访,了解诉求办理情况。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应当建立接诉即办工作社会公开监督制度,开展接诉即办工作社会满意度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接诉即办工作情况,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针对诉求反映集中的高频次、共性问题,承办单位应当快速响应、主动推动解决问题,包括定期分析诉求办理情况,改进工作薄弱环节;预判季节性、周期性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准备;研究新业态、新领域问题,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对接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需求,开展源头治理。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职能对涉及水、电、气、通讯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诉求提供24小时服务;对因政策调整或者在职责范围内需要进行工程施工、维修等将产生社会面影响的行为,应当提前通报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并向公众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此外,本市推进与省级以及省内各市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对于不属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诉求提供省内异地转办服务。


   扫码查阅《中山市接诉即办工作办法》全文

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罗昔阳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