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中山市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现已开始接受申报。据悉,今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的申报方式由评审推荐制变为备案制,申报时间也变更为一年2次。
变化一:申报方式由评审推荐制改为备案制
按照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自2022 年起,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评审,实行“条件控制、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灵活、高效、便捷地开展新设站备案工作。凡具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中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新设站申请。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且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建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优先推荐申报设立工作站。
变化二:申报时间变更为一年2次
据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原为2—3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筹开展。2022年起,新设站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申报,第一批为4月,第二批为9月。第一批申报单位请将有关材料于4月10日前(周六、周日均接收材料)报送至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第二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流程:镇街—市—省—部
据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按镇街—市—省—部的流程进行。首先是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自主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情况表》,由单位负责人、镇街组办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
然后,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严格审核设站条件,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设站条件,确定被推荐单位。被推荐单位统一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按要求报送至全国博管办。对不符合全国博管办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全国博管办将根据推荐单位报送的名单,组织核查有关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的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扶持资金:扶持资金高达80万元
按照中山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得一次性建站扶持资金80万元,民营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市有关政策享受现行额度上浮10%的建站补助。在站博士后人员研发经费+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4万元,资助2年,共4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