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收到一面来自68岁高龄的陈伯赠送的锦旗。
据悉,2009年,陈伯因办理社会保险需要,到原工作企业申请调取人事档案,但该企业未能提供。随后,陈伯为查找档案办理参保事项向多部门信访反映,信访部门答复,陈伯的档案遗失,建议陈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陈伯为此向市仲裁委提起仲裁,市仲裁委经审查后不予受理。
自行维权无果后,2019年5月16日,陈伯首次来到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当即为陈伯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并于当天指派法援律师“一援到底”,为陈伯提供法律援助。历时近三年,陈伯从维权无门到最终获得赔偿款,最终在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始终坚持法治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办理涉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9宗,提供法律咨询1212人次。同时,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开通了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帮助老年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