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1日起,中山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业务不受金额限制,取消原单次最少冲还2万元的限制,并取消公积金贷款逾期后不能直接办理“冲还贷”的限制。
职工以非销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由原90天或以上缩短为30天。
本次中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对购房、租房人群将继续产生利好。而在上月,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将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