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出现价格违法行为!中山市场监管部门约谈25家供气供油单位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中山日报

3月30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市内25家供气供油单位,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各项政策要求,强调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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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期受国际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影响,国内成品油、天然气、管道燃气的价格上涨,市内部分企业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其终端用气、用油成本大幅提高,甚至出现不正常供应的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约谈市内25家供气供油单位,指出供油供气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肩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油气价格直接关系社会民生福祉和经济发展大局。各供气供油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履行公用事业领域企业的社会责任。市市场监管局还向全体被约谈企业强调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让企业深刻认识到实施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自觉守法经营。

参加会议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中山石油分公司、兴中(广东)海油能源有限公司代表全体被约谈企业发言,表示一定按照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政策规范要求,向所有用户提供安全便捷、价格合理、供应稳定的产品和服务。全体供油供气企业在约谈会现场签署了守法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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