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日前,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发布《中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市2021年公积金缴存额达76.62亿元,同比增长15.79%;提取额达53亿元,同比增长16.5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17%,比上年增加0.47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10102家,实缴职工57.61万人,缴存额达76.6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08%、8.90%、15.79%。26.8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53.00亿元,同比增长16.5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17%,比上年增加0.47个百分点。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244.13万元,同比增长16.17%;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根据统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70%,国有企业占9.77%,城镇集体企业占0.46%,外商投资企业占22.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6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5%,灵活就业人员占2.53%,其他占3.83%;中、低收入占94.69%,高收入占5.31%。
根据《报告》,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3万笔33.0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68%、31.30%。发放异地贷款1202笔53202.4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80.4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9100.43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8.60%,90-144(含)平方米占74.98%,144平方米以上占6.42%。购买新房占67.38%,购买二手房占32.6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暂无。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4.1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5.89%。
贷款职工中,30-40岁区间占比最高。30岁(含)以下占38.76%,30岁-40岁(含)占45.98%,40岁-50岁(含)占13.63%,50岁以上占1.63%。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8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