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违约货不对板,中山公证助企业取证维权
发布时间:2022-03-1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市民关注的话题。关于“打假”维权,如何获得有力的证据是关键。记者3月14日从中山市司法局了解到,作为帮助消费者依法取证、存证的维权利器,证据保全公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2021年至今,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证据保全公证5059宗。

近日,三乡某公司的代理人来到桂山公证处维权,称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了买卖合同,订购了一批办公用品,但是收货后却发现产品货不对板,质次价高,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供货商协商不成只有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但如何快捷有效固定相关证据用于维权,成了公司的一大难题。

接到企业申请后,桂山公证处立刻派员对相关线上聊天记录、资金流水、产品现状等电子证据进行了固定,并赶在申请人开庭之前就加急出具了公证书。该公司的代理人拿到公证书后表示:“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就等于拿到了证据利器,可以有效依法到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在日常生活中,证据保全公证是应用极为广泛的一项公证法律服务,更是许多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中山市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消费者不慎购买到假货,还是在网上发现有人销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产品,乃至遇到商家的欺诈,都可以通过申办证据保全公证来固定相关侵权事实,为自己维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如何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1、公证处现场办理

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等)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3)与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相关的材料。

2、“中山智慧存证”线上平台自助办理

(1)登陆“中山智慧存证”微信小程序,注册用户成功后进入申办平台,根据需要进行功能操作,即可自助进行证据的存储和管理;

(2)存管后如需出具公证书,可随时对所存管的电子证据申请证据保全公证(一年内)。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朱晖
◆三审: 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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