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
单个项目拟最高奖励2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3-09 来源:中山日报

本报讯  3月8日,记者获悉,《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明确,拟用4年左右时间支持一批省级产业园所在镇街项目、工业集聚区项目和增资扩产项目加快投资建设进度,提升工业集聚区服务水平和发展环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中山获批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该集聚区是全省首批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之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全省首批特色产业园。中山南区产业园被认定为省产业园。今年,“高标准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创建一批省级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写进了《2022年中山市政府工作报告》。

《细则》提出,奖励资金拟主要用于扶持四类项目:获得省产业园或省特色产业园认定的镇街围绕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备投资、科研投入、“工改工”等领域实施的有关项目;工业集聚区进行改造升级和提升服务水平而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产业载体、公共服务平台、设备投入、科研投入、“工改工”等配套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资扩产项目;其他经市政府同意予以扶持的项目。

奖励资金采取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给予扶持。

对获得省产业园或省特色产业园认定的镇街符合条件的项目,拟根据完成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0%的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镇街为推动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和优化提升工业集聚区服务水平而建设的配套项目,拟根据完成投资额给予不超过80%的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拟根据项目贷款支付利息额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单个项目累计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其他经市政府同意予以扶持的项目,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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