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为畅通群众就医通道,鼓励非急症就医群众搭乘公共交通、出租车或由亲属接送就医,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市发展改革局草拟了《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每30分钟为一计费单位,普通小车收费标准为2元/(辆·30分钟),摩托车为1元/(辆·12小时)。具体标准如下:
备注:
1.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
2.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以进入时间开始计费,每30分钟为一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收费标准重新计费,以此类推。
3.车辆类型。小车指载重2吨以下(不含2吨)或载客19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不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载重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
4.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5.大车和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6.此为最高限价。
7.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8.此收费标准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试行1年。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时请注明“关于医院停车收费的意见建议”,提交的途径有:
◆邮寄: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邮编:528403)
◆电子邮箱:zsfgj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