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区瑞樱通过远程开庭调解了三件涉外商事案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
1月25日上午,该院第二十三法庭原本窄小的空间挤满了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被一件“小事”困扰近二十年,无奈之下对簿公堂。2000年,两原告共同承包了中山市纺织品有限公司属下一家店铺,并各自提供房产作为承包贷款的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的产权证交由该公司保管。后两原告还清了贷款本息,公司亦退回产权证,但由于疏忽,双方均没有及时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时隔多年,两原告才发现问题,但中山市纺织品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注销,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之一已去世,另一股东身在美国,无法返国配合办理。两原告曾为此事往返于多部门,但问题均未得到解决。
两原告现年事已高,这个案件成了他们多年未结的心事。2021年,两原告将中山市纺织品有限公司现存五名股东及已去世股东的继承人诉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跟案助理蔡家新经梳理案情后认为有调解可能,便向承办法官汇报情况,并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引导搜集证据、指导远程开庭事宜、提醒提前核酸检测,使得该案顺利远程开庭。国外当事人及其他到庭被告对两原告的诉求均无异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中,某被告称还有另外一件案情相同的案件将在两天后开庭,但当天其儿子需要上班,可能无法协助其远程开庭。承办法官区瑞樱得知后,考虑到另案当事人众多且分散在国内外,如可以一起调解,将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及防疫风险。于是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区瑞樱着手与另案经办法官沟通,并立刻联系另案的原告。
碰巧的是,另案原告为了了解情况,已到达法院准备旁听本案庭审。万事俱备,区瑞樱决定马上再次开庭。有了前案的经验,该案的庭审效率很高,各方当事人都达成调解协议。自此,半天时间内,困扰各方当事人二十年的三件案件全部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