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2日获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一起袭警案结果现已生效,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据了解,该案件也是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入刑以来,中山海警局侦破的首起海上袭警案件。
案件发生在2021年4月19日,中山海关缉私局水上缉私摩托艇在深中口附近海域执勤时,发现一艘涉嫌走私快艇,随即令其停船接受检查。该船非但未听令停船,反而加大马力全速逃逸。追缉过程中,艇上人员卜某玲、卜某蕾不顾执法人员警告,驾驶快艇先后三次对海关执法艇实施撞击,导致四名警员不同程度受伤,海关执法艇严重受损。案件发生后,广东海警局高度重视,指派中山海警局成立专案小组立案调查,通过召开案件研讨会,全面摸排研判重点信息,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偷越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卜某玲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卜某蕾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