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南头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开展检查时,发现同济东路某仓库安全出口数量设置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
该仓库位于建筑首层,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作为纸皮仓库使用,场所内只设置1个安全出口,现场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存在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火灾隐患。南头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临时查封。
下一步,南头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为辖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通讯员:胡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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