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港口大队深入辖区工厂企业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发现一婴儿用品公司存在堵塞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港口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该场所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在建筑东西两侧各有一条楼梯,共有两个安全出口,该公司在第二层生产车间通往西侧楼梯间的安全出口处堆放原材料,把安全出口100%堵塞,导致人员无法通行,假若发生火灾,会严重影响人员的疏散逃生。
该婴儿用品公司堵塞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消防部门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清除隐患,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港口大队对该婴儿用品公司堵塞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通讯员:周子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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