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角镇设立“老兵调解室”,探索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新路|奋战“百千万” 老兵勇担当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中山+

编者按: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返乡干事创业、投身“百千万工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良旭介绍,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动退役军人扎根乡村、兴办经营主体、担任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工改”“治水”两大攻坚战中贡献力量,培树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

“中山+”将陆续推出系列报道,聚焦这些“最可爱的人”。


近年来,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激发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全面发力,以高质量基层社会治理赋能“百千万工程”。

其中,设立在三角镇的“老兵调解室”是典型代表。6月3日,记者前往三角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了解到,“老兵调解室”的成员年龄60岁以上,他们利用“老班长”的身份主动奔走在各村、各社区关于退役军人的调解化解中,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上过战场的他们有副热心肠

“老兵调解室”是在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三角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引领下成立的。据三角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浩贤介绍,2020年至今“老兵调解室”协助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杨某房屋受损等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30余件。通过发挥思政指导员队伍作用,坚持“八个一”工作法,三角镇打通了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连续4年实现零上访。

“老班长”们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大作用。记者 易承乐 摄

记者了解到,“老兵调解室”共8名成员,其中包括梁添福、梁叶棠、黄桂祥等老同志。其中二人是曾经上过战场的老兵,共同参与过1979年的边境战斗。他们年纪相仿,年近七旬,都有副热心肠。

梁添福、梁叶棠、黄桂祥来自三角镇各农村,年轻时渴望走出村子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要去参军!”抱着共同的愿望,梁添福、梁叶棠、黄桂祥通过考验,前往不同的部队服役。

“我是1978年3月入伍的,当时19岁。”生于1959年的梁叶棠回忆,16岁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得知兵检身体合格后,就想离开东南村出去见见世面,最后在广东某部队服役。在边境战斗中,他先是作为副射手负责携带备件油料;正射手受伤后,顶上去坚持战斗,扛着56式班用机枪完成对敌军的压制。

梁叶棠。记者 易承乐 摄

梁叶棠的同龄人梁添福也是1978年入伍的,来自不同村子的他们当年并不相识,进入同一个部队却分属不同的部门。“我在边境战斗中与敌大战5天5夜。”提起战斗场景,梁添福说,自己作为正射手负责操作喷火器,消灭了敌军一个炮兵阵地,荣立二等功一次,嘉奖三次。

梁添福。记者 易承乐 摄

海军出身的黄桂祥生于1956年,1977年1月入伍,在边境战斗中,由于海军并未与敌人直接交火,作为海军一员的黄桂祥始终待命在海上备战,随时做好出征准备。

黄桂祥。记者 易承乐 摄

退役“老班长”变身调解能手

时光匆匆,梁添福、梁叶棠、黄桂祥退役后共同选择返回家乡、建设家乡。虽然身份转变,但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心一直没有变。

2020年,三角镇成立“老兵调解室”,梁添福、梁叶棠、黄桂祥先后加入这个大家庭,从“老班长”变身调解能手,积极当好老兵沟通的桥梁、化解社会矛盾的润滑油、社会的稳定器。

“老兵调解室”成为三角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平台。记者 易承乐 摄

担任义务调解员以来,这些“老班长”用一次次融情、理、法于一体的调解法,将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

梁添福说:“记得有一次,一个老战友和老婆发生了摩擦,闹离婚。我们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开心结。后来,他们和好了,我们也感觉很温暖。”

2022年,这些“老班长”在三角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引领下,走访发现当地退役老兵李叔的住房存在安全隐患,便共同协助李叔收集材料,申请了优抚房改造。

黄桂祥从公安系统退休后,还积极参加了三角镇退役军人红旗志愿服务队,开展“寻找身边的战友”探访慰问活动,带动身边的亲属、战友、朋友出钱出力,为困难退役军人服务,荣获“2019年中山市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

4年来,热心肠的他们已成功调解了多宗“硬骨头”案件,调解率达98%。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三角镇目前已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促进地方和谐稳定。

据了解,目前三角镇共有退役军人1236人,其中荣获二等功有5人,三等功有100多人。这些军人退役后,他们退役不退志,把部队不怕苦、不怕累,英勇顽强的作风带到三角镇的各项建设中,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编辑 范展颢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岳才瑛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