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升大队对一家存在堵塞安全通道的日用制品厂老板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00元。
据悉,这家日用制品厂位于小榄镇同德街,东升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近期对该日用制品厂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将三楼疏散楼梯内堆放杂物,存在堵塞疏散通道行为。倘若车间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车间内员工的正常疏散,后果将不堪设想。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大队监督员立即对该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指出隐患存在的危害性,当场责令其整改。并马上对堵塞安全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同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该负责人存在堵塞安全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东升大队对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对此处罚,该负责人表示诚恳接受,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按照检查人员的意见整改隐患,落实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