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近日,南头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检查发现一厂房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被处临时查封并处罚款500元。
该厂房面积为600平方米,作丙类木器车间使用。厂房车间共设置了2个安全出口,有1个安全出口被封闭,导致人员无法通行,且不能当场改正。一旦发生火灾,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后果不堪设想。
该厂房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消防部门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清除隐患,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南头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厂房经营者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