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供采购票据,无法提供供应商经营资格,没有化妆品合格证明的“三无面膜”竟然在货架上正常销售?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来到辖区某化妆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化妆品店在售的3款品牌洁面乳涉嫌“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行为”,并对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悉,南区街道认真落实相关部署,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市民群众的“美丽”消费。
南区街道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聚力跟踪服务,以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营店、超市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三个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存在经营未经注册、未经备案化妆品、过期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还现场教学,让经营者学会如何查看是否备案和注册,向经营者普及化妆品相关知识,并督促其做好索证索票,普及诚信经营意识。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南区街道已检查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营店、超市等47家,责令整改10家次。
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靠前精准发力,持续加大对化妆品违法线索的排查和处置力度,加大对染发类、祛斑美白类、防晒类、宣称祛痘类等化妆品的抽检力度,委托第三方开展快筛23批次、抽检5批次,共办理各类举报投诉、来函协查、上级交办19件,查办化妆品违法案件3宗,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全力保障公众美丽健康用妆。同时,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咨询市民群众100余人,提高群众化妆品安全意识及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
编辑 黄启艳 二审 陈彦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