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近日,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行动中,发现建业西路一家公司设置的办公室仅有一个安全出口,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对其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措施。
“你们办公室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如果发生火灾,人员不能及时疏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影响公共安全。”近日,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建业西路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二楼的办公室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且不能当场整改,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0037-2022)第7.4.1条规定,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37000元的处罚,对其实施临时查封,并按照法律程序向场所负责人告知了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同时,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指导对该场所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企业负责人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定时开展防火巡查,做到人走断电,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目前,该场所已做整改,在相应位置增设一个安全出口。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