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和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火炬公安坚持全覆盖排查燃气安全隐患,结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持续深化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化起底清零辖区风险隐患。
近日,火炬公安张家边派出所消防巡查员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火炬开发区东镇北路附近某出租屋内有人非法储存液化气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张家边派出所立即联同区住建、消防等部门到场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出租屋内和出租屋门口停放的电动车均有储存液化气罐,其中,50kg液化石油气瓶2个、15kg液化石油气瓶25个、6.5kg液化石油气瓶5个。
下一步,火炬公安将持续加大对“黑气”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不留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非法储存燃气,漠视生命安全,一律严惩不贷。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市民切勿非法储存。同时,购买液化气罐一定要到正规的充气站点,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坚决不用,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