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事局与南方电网广东中山供电局签订海上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3-08-15 来源:南方电网广东中山供电局

8月2日,中山海事局与南方电网广东中山供电局签订海上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合作备忘录。中山海事局党委书记刘小云、副总经理胡凌与中山供电局党委书记蔡徽、副总经理陈旗展等出席,并进行座谈交流。

微信截图_20230815203316.png

中山海事局党委书记刘小云、中山供电局党委书记蔡徽对双方在海上电力管理工作上的互相支持均表示肯定和感谢,并期待双方在加强涉水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完善作业中安全检查机制等方面进行更深入广泛的合作,共同推动海上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高效开展。

中山供电局党委书记蔡徽表示,中山供电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海上电力作业安全工作,此次与海事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希望双方能够在涉水电力工程项目、海上电力施工等方面进行更深入、更全面的协作互助,形成管理合力,达到1+1大于2的共赢局面。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学习交流机制,共同做好水上电力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工作,在施工水域现场安全管理、过河电力设施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碰撞电力设施,充分沟通,拓宽信息传递渠道,积极提高涉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互为助力,全过程,多维度确保涉水电力生产安全有序。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心怀“国之大者”,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接下来,双方将按照共识,持续开展深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强海上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文/高晓岚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