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生:有奖征集开始!
发布时间:2023-08-04 来源:中山网

明亮眼睛,畅想未来!2023年中山市中小学生“爱眼护眼,家校行动”暑假综合实践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教育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系列文件要求,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主办“爱眼护眼,家校行动”暑假综合实践作品征集活动,倡导“家长是学生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学生自觉保护视力、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健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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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明亮眼睛,畅想未来

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参赛者请于8月3日-8月27日期间,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活动页面完成报名(包括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参赛作品图片及作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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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投票点赞

8月3日-8月27日进行网络投票,每个微信号每天可以点赞5次,对单个作品每天可以点赞3次。

(三)评审

9月10日前为专家评审环节,评出各类奖次。

(四)公示

9月15日前公示获奖名单,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在中山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等公众号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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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可围绕“明亮眼睛,畅想未来”“爱眼护眼,家校行动”“预防近视”“保护视力”等爱眼护眼宣传主题进行相关创作。

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色彩和谐、文字流畅,视野开阔、健康阳光、有所创新。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涉及政治、暴力、宗教等话题。

(二)“我是护眼小标兵”爱眼护眼宣讲短视频征集活动仅限小学生参加。短视频的出镜人必须为学生本人拍摄和制作可在家长或老师的协助下完成。

宣讲人自定题目,宣讲内容不限,可以是护眼小贴士、预防近视小故事、知识科普、护眼口诀、护眼歌曲等。

视频时间不超过1分30秒,高清MP4格式 ,画面、声音清晰流畅,内容健康科学;作品请勿加水印。

(三)“爱眼护眼 家校行动”宣传绘画征集活动仅限初中生参加,绘画作品种类不限,形式不限,材料不限。可以在家长或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创作完成,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

作品须有题目,并附创作感悟或构思的文字介绍(200字以内),须为平面作品,以电子高清图片(照片)形式提交;作品请勿加水印。

(四)“爱眼护眼 家校行动”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仅限高中生参加,摄影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学生本人,不得让他人帮拍。限投送摄影照片1张,单幅、组照(多张拼合成单张形式投稿)皆可。

单张照片大小要求3-10M,JPG/PNG图片格式。作品应真实客观,仅可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可对原始图片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修饰,图片、视频投稿作品须有题目,并附创作感悟或构思的文字介绍(200字以内),展现内容围绕活动主题,突出趣味性、创意性、真实性。作品请勿加水印。

(五)所有上传的作品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可以在点赞票页面中显示。

奖项设置

(一)本次比赛设置以下奖项:

1、优秀作品奖:根据作品质量、创意等进行评选(按作品数量的20%-50%评出),可获得荣誉证书及奖品(自动折叠伞)各一份。

2、最佳人气奖:根据投票数遴选(前50名),每人可获得奖品(自动折叠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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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奖:若干名,可获得奖品(飞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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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办方将对组织评选活动积极认真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认定,并在获选作品中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

(二)荣誉证书及奖品9月30日前由主办方发至各镇街,由镇街发至各学校。

活动须知

(一)本次活动仅接受电子版参赛作品,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盈利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出版以及推荐参加活动、进行宣传等,作者享有署名权。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

(二)作品必须为参与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存在侵权、抄袭等行为,将被取消参与以及获奖资格,相关法律后果由参与者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禁止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

(三)作品征集完毕后,主办方将根据参与活动作品的数量、质量等因素保留空缺或减少部分奖项的权利,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主办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环节时间,以活动页面公布时间为准。

(四)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解释权归属中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凡提交上传作品的作者及监护人,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协办单位:中山爱尔眼科医院、广东中山网传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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