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强化非机动车秩序管理,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今年以来,我市已在火炬路、东阜公路、南头大道等83条道路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实现人车分流,保障市民安全。
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对市域内道路进行了全面排查,尤其关注非机动车出行密集的区域,如居住区、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周边道路,同时结合非机动车违法和事故特点,认真分析研判,积极协调属地政府住建部门落实建设责任,开展非机动车道增设完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83条道路成功设置了非机动车道,有效改善了“机非混行”问题,进而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此外,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不得逆行,不得醉酒驾驶,不得相互追逐竞技,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机动车专用高架桥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下一步,中山交警将持续开展针对性排查,通过合理划分车道,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等举措,有效规范、治理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非机动车正确骑行“姿势”】
●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在有渠化岛的路口,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当进入渠化岛。
①需直行的:按照直行机动车信号灯通过路口;
②需左转的:先直行通过路口在渠化岛停车等待,再按需前进方向直行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直行通过路口的“二次直行折转”方式实施左转,但避免逆向“二次直行折转”。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