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旨在借助该平台,着力打造婚姻家庭矛盾诉源治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5月1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记者 冯明旻 摄
近年来,中山法院在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方面的工作亮点纷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介绍,中山法院自2016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首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针对离异父母争抢、藏匿未成年子女造成未成年人严重身心健康的尖锐问题,首创“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量身定制探望方案”三大程序制度,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中山法院首创“父母课堂”,引入社会化心理辅助机构,针对离异父母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暨集中调解新模式。据统计,“父母课堂”机制推行以来,全市法院对于涉未成年子女争议案件调撤率从2019年72%上升到2020年的78.3%,2021年84.47%,2022年86.25%,2023年第一季度达92.31%。
记者了解到,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中山法院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了多项工作制度。去年2月,我市法院首发《家庭教育令》,同时将“父母课堂”纳入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今年5月5日,市中级法院启动“父母课堂”走进镇区村居系列活动,开启了“送课下乡”的第一站,在小榄镇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4对家事案件当事人开展“父母课堂”,同时对小榄镇各社区妇联专干、网格员、综治办调解工作人员等共20余人进行集中调解指导,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指导站室内布置。记者 冯明旻 摄
“站点的设立,意味着全市法院将联动市妇联的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将‘父母课堂’创新品牌送入镇街村居,达到‘教育一课、调解一案、治理一片、服务一方’的效果。” 李桂兰表示,中山法院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立足实现对危机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为全省乃至全国贡献家事审判“中山经验”。
编辑 蓝运良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