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中山+

5月1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旨在借助该平台,着力打造婚姻家庭矛盾诉源治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5月1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记者 冯明旻 摄

近年来,中山法院在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方面的工作亮点纷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介绍,中山法院自2016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首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针对离异父母争抢、藏匿未成年子女造成未成年人严重身心健康的尖锐问题,首创“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量身定制探望方案”三大程序制度,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中山法院首创“父母课堂”,引入社会化心理辅助机构,针对离异父母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暨集中调解新模式。据统计,“父母课堂”机制推行以来,全市法院对于涉未成年子女争议案件调撤率从2019年72%上升到2020年的78.3%,2021年84.47%,2022年86.25%,2023年第一季度达92.31%。

记者了解到,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中山法院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了多项工作制度。去年2月,我市法院首发《家庭教育令》,同时将“父母课堂”纳入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今年5月5日,市中级法院启动“父母课堂”走进镇区村居系列活动,开启了“送课下乡”的第一站,在小榄镇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4对家事案件当事人开展“父母课堂”,同时对小榄镇各社区妇联专干、网格员、综治办调解工作人员等共20余人进行集中调解指导,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指导站室内布置。记者 冯明旻 摄

“站点的设立,意味着全市法院将联动市妇联的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将‘父母课堂’创新品牌送入镇街村居,达到‘教育一课、调解一案、治理一片、服务一方’的效果。” 李桂兰表示,中山法院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立足实现对危机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为全省乃至全国贡献家事审判“中山经验”。


编辑 蓝运良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苏小红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