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六家单位联手,防范环境违法企业恶意注销登记行为
发布时间:2023-05-06

5月6日上午,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与指导下,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牵头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市第一法院联合签订《中山市防范生态环境领域尚未完全履行罚没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恶意注销登记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记者了解到,《机制》运用大数据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中山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与企业注销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以行政检察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中山一区检落实广东省检察院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要求的又一有力举措。

“近年来,我们在办理生态环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由于行政机关之间信息不畅通,导致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主体被恶意注销的普遍问题。”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力表示,对此,检察机关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在各自领域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式或改进方式,通过联签《机制》汇聚合力,各方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据悉,《机制》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向市市场监管局推送“黑名单”“白名单”,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黑清单内企业进行受限,市司法局、市政数局积极推进信息化数据共享机制,法院、检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各单位从源头治理、破解环境违法行为“执行难”困局,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制》一方面能够给予恶意注销企业警示,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恶意注销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另一方面能够打破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壁垒,实行双向信息共享,从根源上切断被处罚主体通过恶意注销逃避处罚等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协同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陈浩勤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