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7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办法》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并围绕相关重点工作回答记者问题。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宏韬。记者 易承乐 摄
公共法律服务是如何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宏韬介绍,近年来,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牵引,通过政务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的融合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延伸
在全国首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大厅”,为市民提供立案、保全、司法救助等十多项服务;设立诉前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实现了政务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办理。支持公证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火炬开发区、石岐街道和坦洲镇政务服务中心,更好地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理公证咨询、办证等公证业务。
▶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线上办”转变
在“粤省事”上线法律服务专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委托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指尖办”。在翠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启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设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就近办、视频办”。同时,将12348法律援助中心热线整合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企业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拓展。
未来将如何推进?
梁宏韬表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切入点,找准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的结合点,推动两大领域服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赢。同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数据的综合应用,通过加强数据对接及开放治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加速,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政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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