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数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线上办”
发布时间:2023-04-27 来源:中山+

《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7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办法》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并围绕相关重点工作回答记者问题。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宏韬。记者 易承乐 摄

公共法律服务是如何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宏韬介绍,近年来,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牵引,通过政务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的融合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延伸

在全国首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大厅”,为市民提供立案、保全、司法救助等十多项服务;设立诉前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实现了政务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办理。支持公证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火炬开发区、石岐街道和坦洲镇政务服务中心,更好地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理公证咨询、办证等公证业务。  

▶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线上办”转变

在“粤省事”上线法律服务专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委托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指尖办”。在翠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启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设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就近办、视频办”。同时,将12348法律援助中心热线整合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企业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拓展。

未来将如何推进?

 梁宏韬表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切入点,找准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的结合点,推动两大领域服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赢。同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数据的综合应用,通过加强数据对接及开放治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加速,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政数力量。


见习编辑 赖彤瑶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向才志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