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曾多次接到持卡人Z女士的征信维护要求,但进线电话却又并非来自其本人的预留手机号,且变换多种理由要求修复征信一一这些信号都让银行员工警惕:疑似遭遇“非法代理投诉”。案发时,在中介的陪同下,持卡人Z女士带着3份所谓“公安局证明文件”前往银行要求消除不良征信,已有警觉心的银行员工对此处理得冷静且机敏,他们很快察觉到异样并报警。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跟进,查获了这背后的犯罪产业链。其中,被告人黑中介郑某及其员工为替客户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牟取非法收入,多次从被告人胡某处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警方至胡某住处进行搜查,查获其伪造的诸如医院诊断专用章、医院住院处章、医院医疗证明专用章等事业单位印章共计38枚。经查证,被告人胡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共计20份,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共计38枚;被告人郑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共计20份。
法院审理意见认为,胡某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郑某犯罪“时间跨度长、社会危害性大”。
最终判决结果为:胡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并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郑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维权,树立防范意识,做一名理性金融消费者。
什么是正当投诉?
正当投诉是消费者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防线。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代理投诉”“代理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所谓“专业中介”服务旗号欺骗消费者,借“代理维权”之名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威胁投诉等手段,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开展有效沟通,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投资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广大消费者应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树立理性维权意识。
如何树立防范意识,做一名理性金融消费者?
1.勿信“代理投诉”谣言
不法分子为诱惑消费者上钩,往往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有的宣称“内部有人”“特殊办理”,甚至冒充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信任。有的虚构“代理维权”的成功案例,拉拢消费者发展下线,赚取人头费。有的通过自媒体编发不实言论,组织集体上访,为不法活动造势。有的标榜自己专业可靠,但从收到的举报投诉材料来看,大多内容东拼西凑,前后矛盾,反而增加了消费者诉累。
正确认识金融产品
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要详细阅读相关合同文本,谨慎签字确认。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匹配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保险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
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拒绝协商调解、提供虚假信息、捏造歪曲事实、伪造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等行为,是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为非法活动提供场地、资金、咨询建议等帮助的,可能还将承担相应责任。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五步,进行理性维权。
1.协商解决
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金融消费争议时,可先向金融机构投诉。该途径投诉成本最小、效率最高。如遇金融机构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未予处理、消费者认为金融机构处理结果不合理的,还可以采用以下第二个步骤。
2.申请核查
向网点上级机构申请核查。核查机构应当对消费投诉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作出核查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3.请求调解
如未能自行协商和解的,可以请求第三方机构组织调解,这样有利于纠纷的公正、合理解决。
4.申请仲裁
经第三方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当事双方可以申请仲裁。
5.提起诉讼
金融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黄汉英 二审 张鹏 三审 徐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