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保监会再次就房贷提前还款难及违规使用经营贷置换房贷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银行加快处理积压申请,做好提前还款的服务,同时专门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使用经营贷置换房贷的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中山银保监分局梳理了不法中介的几个“套路”,帮助金融消费者识别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
案例一
案件情况
张先生是一位私营企业主,于2021年办理了一笔100万的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年利率为5.3%。前段时间,张先生接到中介的营销电话,称可以为其将房贷置换成经营贷,降低贷款利率至3.7%,比此前的房贷每月可节省2000多元利息。张先生向中介支付了过万元的贷款手续费后,中介帮其顺利申请了一笔经营性贷款,并用该笔贷款资金还了房贷。起初,张先生十分高兴,以为捡了大便宜。随后,银行通过风控系统模型排查出该笔贷款未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资金,通知其必须马上结清经营性贷款。最后,张先生因无力还款导致资金链断裂,房屋被拍卖,个人征信也受到影响。
风险提示
张先生与银行签订的经营贷款合同约定了贷款用途应用于生产经营,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在“转贷”操作下,一旦银行跟踪检查发现经营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将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张先生这样的消费者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财务状况和个人征信可能面临不利影响。
案例二
案件情况
吴小姐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在一次饭局上听朋友聊到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可以省下一大笔利息,吴小姐很是动心,便找到朋友介绍的中介办理。虽然吴小姐没有经营资质,但中介表示会帮她包办相关的各种手续和申请贷款的所有资料。于是,吴小姐找了几位朋友临时借款80万元,用于将房贷提前结清,房产解除抵押后再作为抵押物,用中介包办的资料向银行申请发放经营贷。由于违规转贷的事件频发,各家银行均重点加强了贷款发放的审核力度,银行在反复核查相关情况后发现吴小姐的经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便拒绝了她的经营贷申请。原房贷结清后也无法再次申请。吴小姐后悔不已,由于无力偿还几位朋友的资金,最后只能卖房还钱。
风险提示
借款人负有如实提供贷款申请资料的义务。吴小姐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委托不法中介包办各项证件、材料,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此行为导致吴小姐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情节严重的,借款人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案件情况
近日,黄先生到某银行网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提前还款,并要求银行立即处理。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提前还款需要预约,黄先生仍急迫要求为其立即优先处理。银行员工一边对其进行安抚,一边仔细询问原因。原来,黄先生正在通过中介办理房贷转贷业务,由于手头没有多余资金,中介为其提供了130万元过桥资金,并按天收取千分之二的过桥资金费用,想到多一天便多出几千元过桥费,黄先生特别着急,希望赶紧还完房贷再申请经营贷,以尽快归还中介的过桥资金。除过桥费之外,黄先生还向中介支付了转贷服务费、资料费、杂费等约三万元。银行员工耐心向黄先生解释,违规转贷涉及到骗贷法律风险、用途违约风险等,中介收取的高额过桥费、服务费等也会给客户带来很高的财务风险,实际综合成本可能超过房贷利率。黄先生听完后感慨差点因小失大,还好及时醒悟,立即停止提前还款申请,并对银行表示谢意。
风险提示
为牟取利益,中介往往怂恿消费者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在转贷过程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隐藏诸多猫腻,消费者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消费者仍将被中介要求承担上述各项高额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好在黄先生及时止损,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另外,上述几个案例还隐藏着个人信息使用不当和泄露风险。部分不法中介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谋取非法利益,甚至诱导消费者向银行贷款后骗走其资金,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素材来源】 中山银保监分局
编辑 徐璇 二审 肖良津 三审 赖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