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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布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报名条件及录取批次有变化
发布时间:2024-04-18 来源:中山日报

4月16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获悉,今年中考在报名条件以及录取批次方面有一些变化。

在报名条件方面,与2023年不同的是,已在其他地市报名参加中考的人员以及具有高中或大学学籍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此外,《方案》规定,自2025年中考起,因随父母工作调动而将户籍由外市迁入我市的社会考生,必须在中考报名时取得我市户籍满1年以上,方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在录取方面,我市今年中考继续实行分批次投档录取,但与2023年不同的是,录取批次比去年多1个批次,即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四个批次进行。今年继续实施在中职学校(含中技学校,下同)选取部分专业为试点专业,安排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探索本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并行招生。

在填报志愿方面,2024年中考继续实行考后网上填报志愿方式。不同于2023年的是,对于往届毕业生的规定更为明确。《方案》规定,经审核报名成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体育、艺术和学科类自主招生,不得报考中职类学校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其余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而在2023年的中考招生中,相关规定是“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不接受初中往届毕业生报考”。

在补录方面,2024年探索本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并行招生,补录安排在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完成第一次录取后进行,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再安排相应批次计划的二次录取。二次录取实行重新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方式,未被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重新填报志愿,考生原相应批次的志愿自动失效。第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普通高中补录时,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和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的条件要求。中职学校补录时,不设定投档控制分数线。补录时结合考生志愿、剩余招生计划数、招生范围以及相关录取规定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记者 林燕英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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