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7月19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公告,中山市高中学校招生补录志愿7月20日上午11时开始填报。
据介绍,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0日上午11时至7月21日上午10时。补录计划分五种类型——第一类:普通高中艺术生计划;第二类:普通高中港澳台班计划;第三类:普通高中普通生A、B计划因考生放弃录取产生的缺口计划;第四类:部分民办普通高中第一次投档未完成产生的剩余计划;第五类: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
其中,第三类计划补录时,不降低原录取分数要求,即各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第一次投档时的最低出档分数(含同分比较出档条件)、考查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相同。第四类计划补录时,划定中考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20分(取考生中考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各高中阶段学校补录最终出档分数线根据实际投档情况划定。
本次普通高中补录,将根据补录志愿类型分批进行投档,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和第五类的顺序分批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需注意的是,在提前批、第一批正式录取阶段选择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补录,但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但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本次提前批、第一批高中阶段学校补录,只针对填报了本次补录志愿的考生,不再安排考生原志愿投档。
凡有意愿入读普通高中或中职类学校试点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填报本次补录志愿。本次补录后,将立即进行第二批中职学校投档录取,没有被补录录取的考生,其原第二批中职类学校志愿继续有效,已被本次补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批中职学校投档录取。